1.總則
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等要求,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制定環境信息公示內容。
2.依據
(1)《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
(2)《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公布省第十七批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告》(蘇環辦[2021]50號);
(3)《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公布連云港市2021年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知》(連環發[2021]63號)。
3. 環境信息公開內容
3.1基礎信息
公司名稱:江蘇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保衛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91320700608396226J
企業所在地址:連云港市板橋工業園瑞和路6號
3.2部分有毒有害物質使用情況
物質名稱 | 用量(t/a) | 用途 |
苯酚 | 21566.6006 | 生產原料 |
鄰苯二酚 | 6838.475(自產) | 生產原料 |
乙二醇單甲醚 | 55.064 | 生產原料 |
異丙醇鋁 | 290.500 | 生產原料 |
二甲苯 | 191.074 | 生產原料 |
亞氯酸鈉 | 2.5 | 脫硝原料 |
3.3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根據環評批復和驗收報告、實測數據)
污染物名稱 | 排放濃度 | 排放量t/a | 備注 |
COD | ≤500 mg/L | 59.71 | 廢水污染物 |
揮發酚 | ≤2.0 mg/L | 0.23 |
甲苯 | ≤0.1 mg/L | 0.06 |
苯酚 | ≤0.3 mg/L | 0.11 |
二甲苯 | ≤0.4 mg/L | 0.11 |
NH3-N | ≤40mg/L | 0.14 |
TP | ≤5mg/L | 0.015 |
TN | ≤70 mg/L | 0.29 |
VOCs | ≤80 mg/m3 | 16.0118 | 廢氣污染物 |
顆粒物 | ≤20 mg/m3 | 42.93 |
SO2 | ≤50 mg/m3 | 62.3 |
NOx | ≤50 mg/m3 | 60.41 |
3.4企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
企業產生的危險固體廢物精餾焦油S1-1、脫色廢活性炭S1-2、精餾焦油S2-1、蒸餾殘渣S2-2、精餾焦油S2-1b、脫醇冷凝液L6-1、精餾焦油S7-2、廢活性炭S7-3、廢氣回收液(甲醇)、廢活性炭、L廢水蒸餾殘液全部納入企業焚燒爐焚燒處置;焚燒爐殘渣、煙塵委托光大(連云港)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理;污泥(含水率10%)委托灌南金圓廢棄物處置公司處理;廢鹽S7-1委托吉林省固廢處置有限責任公司處理;包裝桶(袋)回收利用;廢氣回收液(除甲醇外其他氣相膜冷凝液)分別收集回用;溴化銨溶液L6-2、鄰苯二甲醚S2-2b于廠區固廢倉庫暫存。
3.5企業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情況
企業已按照相關要求編制了《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編號為320703-2020-007-H。
江蘇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