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增容建設日處理生活污水12萬噸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增容建設日處理生活污水12萬噸工程項目;
建設單位名稱: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市吳江區八坼街道五方路南側;
建設性質:擴建;
總投資:72669.25萬元;
建設內容: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近期污水處理建設規模12萬m3/d。該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擬拆除現有綜合樓及食堂,新建6萬m3/d污水處理設施、新建辦公樓;二期工程時拆除剩余現狀3萬m3/d的污水處理構建筑物,新建6萬m3/d污水處理設施、12萬m3/d污泥處理、通溝污泥設施??傄幠__12萬m3/d。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
擬建項目在施工期間,擬建項目將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伴隨著施工結束,施工期的對外界環境的影響也將消失。施工期間,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是暫時的。
運營期:
(1)大氣:擬建項目位于環境質量不達標區,通過改善大氣環境質量計劃,能夠逐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通過預測結果可知,擬建項目的大氣污染物經采取措施后達標排放,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擬建項目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2)地表水:項目正常工況下,由于受納水域本身的稀釋降解,水質濃度能夠衰減至受納水域水質管理目標Ⅳ類水標準,且本項目收集周邊企業和居民區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置,本項目擴建后,污水提標排放,從區域角度可大大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區域水環境。
(3)地下水:在正常工況下,按照國家相關規范規定設置相應的環保措施及防滲措施,廠區正常運營情況下,對地下水環境影響極小。
(4)噪聲:項目投產后,經采取相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因此,擬建項目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項目所有固廢都得到合理的處置或綜合利用,對環境不產生二次污染。
(5)生態:擬建項目為污水處理工程擴建項目,所占地為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空地。擬建項目的建設未改變其原有功能和土地利用方式。項目所在地區原始生態類型已不復存在,工程通過廠區綠化改善生態環境。擬建項目的建設對周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6)風險:項目環境風險主要為次氯酸鈉泄露和污水處理廠事故時超標廢水污染周圍地表水及地下水??梢酝ㄟ^風險防范措施的設立,最大限度防止風險事故的發生并進行有效處置,結合企業在下一步運營過程中不斷制定和完善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擬建項目的事故風險處于可接受水平。
三、建設項目擬采取的環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
(1)廢氣:施工現場實施合理化管理,四周設立屏障,采取灑水抑塵、遮蓋等措施。
(2)廢水:含油污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做灑水或運輸車的沖洗水,循環使用;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排入廠內污水處理系統。
(3)噪聲:施工期必須嚴格控制施工時間,禁止在夜間進行高噪聲振動的施工作業,在高噪聲設備周圍設置掩蔽物等措施。
(4)固廢:產生的各種建筑垃圾就地作為回填處理,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運營期:
(1)大氣:項目污水處理系統和污泥處理區域產生的惡臭氣體收集后經“化學洗滌+生物土壤濾池法”處理達標后,無組織排放。臭氣收集效率95%,除臭效率為95%,NH3、H2S、臭氣濃度廠界排放濃度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4 二級標準。
(2)地表水:本項目污水采用“預處理+多段多模式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濾池+次氯酸鈉消毒”。本項目尾水排放能夠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表1中的一級A標準和蘇州市《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附件1“蘇州特別排放限值標準”。
(3)地下水:采取分區防滲,對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
(4)噪聲:擬建項目采取減振、隔聲、消聲等措施,合理布局,加強廠區和廠界周圍綠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5)固廢:擬建項目柵渣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脫水污泥委托蘇州蘇震熱電有限公司焚燒處置;危險廢物(化驗室廢液、廢藥劑桶(瓶)、廢機油)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6)生態:擬建項目通過采取綠化措施改善生態環境,運營期對動植物的保護措施主要有加強宣傳和管理力度,避免過多干擾野生動植物的生境等。
(7)風險:項目通過制定各種相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配備相關物資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加強員工應急培訓,確保應急信息傳遞和反饋系統暢通,明確各種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可將項目發生的環境風險控制在較低的水平。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通過對該項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報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礎上,產生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本項目在擬建地的建設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評價結果是僅根據建設方提供的規模、工藝、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設方擴大規模、變動工藝、改變布局,建設方必須按照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程序要求,進行申報審批。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下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填寫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見附件。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參與調查對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征求公眾的主要意見包括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對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設及運營對工作生活的影響程度,對工程建設的態度以及其他意見和建議。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沈廠長
聯系電話:13706251009
聯系地址:蘇州市吳江區八坼街道五方路南側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江蘇綠源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字第1951號
地址:連云港市高新區晨光路2號連云港職業技術學院科技樓五樓
郵箱:jslygc@126.com
電話:0518-85783031
聯系人:王工